引炸藥案為鑑 勿低估恐襲風險
2021-04-24 00:00兩年前「黑色風暴」橫掃香港,破壞力巨大,如今回想仍歷歷在目,心有餘悸,而近日一些重大案件陸續開審,披露了更多亂象背後隱藏的事實,令人觸目驚心,大家才知道這場暴亂比想像更嚴重。最新例子是,港獨分子盧溢燊管有烈性炸藥TATP罪成,昨被判囚十二年,他被捕時正值暴力浪潮開始高漲,若炸藥引爆,將造成重大傷亡,更可怕的是,幕後還隱見更深層的策劃與支援,且非單一事件,顯然是有組織的恐襲陰謀。前車可鑑,由激進行動發展至恐怖主義,是必然規律,外國干預更可以成為催化劑,這威脅不會因動亂暫緩而消失,當局萬萬不可低估。
警方搜獲這批炸藥的時間,是在激進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大肆破壞後十多天,由於被告是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陣線」成員,在現場又發現汽油彈和港獨宣傳品,故有理由相信他是為爭取香港獨立、衝擊政府,而策劃恐襲行動。在這之後,警方還陸續偵破製造與試驗炸彈的罪行,也曾發現槍械,可見激進分子已不滿足於只縱火打砸,準備動用大殺傷力武器,將暴力升級。
此一發展,在其他國家早有先例,例如在六、七十年代的德國與日本,激進團體初期只搞違法佔領和示威,其後轉用暴力,最後演變成恐怖組織,以放炸彈、暗殺、劫機等極端行動對抗建制,顛覆政府。香港一批激進分子也走上同一條路,並有迹象顯示,他們獲得外部勢力的金錢、技術和物資支援,恐怖組織已現雛形,更密謀出擊,當時情況實在十分凶險。幸而警方及時以鐵腕打擊,連續偵破十多宗涉及爆炸品和槍械的案件,殲滅其於萌芽,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到去年《港區國安法》實施,警方設立國家安全處,成為了更強的鐵腕,法例中第三章第三節特別針對恐怖活動,所有與此有關的行為,包括實施、組織、領導、支持、資助和供應物資等,都會受重罰,最高是無期徒刑,大大加強了阻嚇力,若有人以身試法,將要付出沉重代價。
內外威脅未除 會死灰復燃
雖然在強力遏制下,兩年前的暴力衝擊已不復見,製造炸彈等恐怖活動也銷聲匿迹,但不等於威脅已消除,當局須對兩個因素有所警惕:一是極端分子將組織「地下化」,維持秘密聯繫伺機行動,例如近日就有人在Telegram頻道揚言為入獄「手足」報復,不惜放置炸彈和襲擊警員,當局對此不可掉以輕心;二是激進組織仍繼續在外國活動,而外部勢力挑起香港動亂之心也未死,兩者會否聯手出擊,亟需注意。
警隊等紀律部隊昨天在機場舉行大型反恐演習,可見當局對恐怖活動仍高度警惕,這絕非𣏌人憂天,因為激進勢力在香港內外仍有「養份」可吸,隨時會死灰復燃。大家必須引今次炸藥案為鑑,切勿低估恐襲的風險。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