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egram煽惑縱火 女侍應囚三年
2021-04-21 00:00
姚官引述案例指,香港是人煙稠密之地,一旦火災後果難以想像。在本案中,被告許佩怡(見圖)透過互聯網在短時間內煽惑多人參與,當中多達三十九條訊息與縱火有關,包括列出「燒夷彈」、「鋁熱劑彈」及「毒魔法」的成分及使用,被告容許訊息發布出來,根據案情可以五年監禁為量刑起點。現考慮被告的背景、精神問題及沒有案底,故將量刑起點下調至四年。就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姚官則以二十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由於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兩罪刑期各下調至三年及十五個月,刑期同期執行。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戴子斌表示,歡迎及尊重法庭判刑,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若藉網絡世界作出違法行為,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以維護香港社會的公共安全和秩序。
他提醒市民,高院法院在二〇一九及二〇二〇年頒布了三項臨時禁制令,禁止市民針對警務人員、司法人員及其家屬起底,及禁止市民在網上煽動及威脅使用暴力,禁制令至今仍然生效,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一七七——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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