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選民制定名單 曾國衞:是最好方案

2021-04-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負責審議完善修改選舉制度的法案委員會昨日首度開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指,政府現時制定的團體選民名單是按原則制定的最好方案,但並非完全不能更改。至於條文會否直接列明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不能參選特首,曾國衞重申特首已明言若競爭連任,會避席相關會議,公眾可放心。有議員關注再下一次選委會換屆將出現數個月空窗期,當局表明是得到中央清晰指示將日後選委會的安排留白。

《二○二一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昨日召開首次會議,開始審議修改八條主體條例及二十四條附屬法例。會上多名議員關注有團體選民資格問題。體演文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提到界內的中華文化促進中心和地區體育總會,被排除於立法會功能組別選民名單外,促當局清楚解釋準則。

曾國衞表示,當局挑選團體選民的考慮因素包括團體與界別的關聯性、代表性、能否體現「愛國者治港」精神及原則等。現時組合未必完全符合業界「心水」,他盼大家明白今次完善選舉制度最終目的為確保「愛國者治港」精神原則。飲食界張宇人追問,政府現有的選民名單是否無改動空間,曾形容,目前方案是政府按上述原則「最好地制定出來」,由於法例仍在審議過程,議員可以表達意見,當局會實事求是地聆聽,「並非完全不能改變的情況」。

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問及,草案條文會否列明資審委成員不能參選特首。曾國衞稱,資審委的內部流程不會在法例寫明,他重申特首林鄭月娥已公開表明,若競爭連任會避席國安委涉及的相關會議,相信已足夠令公眾放心。

民建聯陳克勤關注,凡影響資審委的罪行最高罰款五萬元,認為過輕,與特首、立法會選舉的重要性不成正比,擔心有人利用此漏洞影響選舉。他建議提高罰則如判監增強阻嚇性。曾國衞說會研究罰則是否足夠。鄧忍光指,相關罰則與干擾選舉主任看齊,並指干擾資審委罪成除了罰款,限五年內不得參選。

黨友張國鈞指出,新一屆選委會任期至二○二六年十月下旬屆滿,之後二○二七年二月才會有再下一屆選委,中間有幾個月真空期;議員謝偉俊亦擔心選委會真空期間可能出現立法會補選,促政府重新考慮相關安排。鄧忍光透露,局方得到中央部門的清晰指示,下屆選委會的處理要「留白」,至於會否出現真空期,相信中央稍後會有決定。

選委會人數將增至一千五百人,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關注過去亦「未足額」,曾國衞承認,實際上個別人士將會出現身分重疊,最終有可能令選委會人數未達標。

對於立法會選舉地區直選改劃為十個選區,部分選區名稱被指難記。曾國衞表示理解,會就選區名稱再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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