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斥美英歐盟無理批評

2021-04-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九名民主派人士,在前年八月十八日在港島組織或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法庭判囚八個月至十八個月不等,部分人獲緩刑。美國、英國及歐盟均發表聲明支持民主派人士。律政司發表聲明反駁指,絕對不同意一些政客武斷地指香港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受損,是欠缺事實基礎的評論,重申特區政府尊重和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

律政司在聲明中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尊重和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包括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但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是可受到限制的,包括基於公共秩序和保障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令人遺憾的是,法庭獨立地履行司法權判刑,卻引來一些基於政治理由而作出的無理批評。律政司重申,按國際法和不干涉的基本原則,外國政府不應企圖干預香港特區事務。商經局局長邱騰華說,經歷前年的社會暴亂和違法事件,香港形象受影響,必須恢復秩序,依法處理,交法庭判決。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表明,香港民主派因政治檢控而被判囚,是不能接受,並與他們的非暴力行為性質不符,呼籲當局釋放因為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留和監禁的人。

英國外相藍韜文亦發表聲明,指香港當局針對民主派領袖的起訴必須停止,強調和平抗議是香港的基礎生活方式,獲得《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保障。

歐盟的聲明提到,《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保障了港人行使和平集會等基本自由,但今次判刑顯示香港的民主空間縮小及基本自由受到侵蝕有進一步迹象,讓人質疑中國會否恪守國際承諾,破壞歐盟與中國的互信,並影響歐中關係。

中國駐歐盟使團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沒有法外特權,批評歐方公然干預香港司法活動。

黎智英及李卓人另因前年八月三十一日的非法集結,額外判囚多兩個月,總刑期各共十四個月。楊森在「八三一案」判囚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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