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倡资审会组成最少二十人
2021-03-28 00:00
田飞龙接受无线新闻访问时认为,由委员会审查参选人士资格,比较仅依靠选举主任把关更好,可以有效排除来自本地极端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的压力。田相信,交委员会负责审查,对抗击外国制裁有帮助,因有可能出现整个委员会给人制裁情况。
另外,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黄梓谦回覆本报查询时表示,以往由地区民政专员担任选举主任审查参选人士,未必具足够专业性做重要政治判断,认同交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代替选举主任。黄认为,委员会组成人数毋须作规限,但成员应该由社会上德高望重、中立及具专业背景人士参与,而且不应代表任何政党,「即使以往有政党背景,未来不打算再参加选举人士,亦不太理想。」
至于委员会任命权,黄提议由特首任命成员,再提交名单供中央备案。对于有意见倡委员会成员一半来自内地,他另有看法,指既然委员会处理的是一国两制下的地方选举,特区政府亦有足够人力物力,在本地层面主导工作,成员应有较多香港人,另设秘书处支援行政工作。他补充,由于审查工作涉及国家安全等敏感资料,可由国安公署提供相关资料供委员会成员作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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