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逾半受訪教師 近半年曾遭職場欺凌

2021-03-1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死因庭早前就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前年校內墮樓的死因作出裁決,令社會關注學校欺凌問題。教育專業人員協會調查發現,逾半受訪教師過去半年曾在校內面對包括冒犯、嘲諷或威脅的職場欺凌;五成四人曾目睹同事被欺凌,惟願意「站出來」幫忙的不足一半,主要憂慮日後被針對或不獲續約。教協建議校董會每個學年與教職員至少面談一次;教育局強調會促進學校互相尊重及和諧的工作環境。

職場欺凌包括濫用權力、不公對待、持續冒犯、嘲諷、威脅、孤立或侮辱等行為,教協在上月下旬至本月初,以問卷訪問逾一千二百名教師,發現逾半人在過去半年曾在校內遭受一次或以上的職場欺凌,逾兩成半人平均每月遇到至少一次。雖然有五成四人曾目睹同事被欺凌,但近半受訪教師承認不會施予援手;願意「站出來」幫忙的比例僅四成。

會長馮偉華認為普遍教師在權力不對等下「不敢出聲」,擔心日後受牽連或針對,而合約教師亦憂慮開罪管理層而不獲續約。他指《學校行政手冊》訂明,教員若有不滿或受不公平對待,校董會應循本身訂定的政策和程序處理,但發現逾七成受訪教師不認同現行機制,可妥善處理教師的投訴;建議校董會成員每學年應至少一次與教職員會面,直接聆聽意見;校方亦應提供溝通渠道,讓教職員與校監、校董直接聯絡。

教育局回應指,致力促進學校互相尊重及和諧的工作環境,提醒學校在制定人事政策或程序時,須參考《教育條例》、《教育規例》、《教育專業守則》等規範,如有個別學校管治質素有待提升,當局會加強支援;自去年二月起,如教職員認為經學校或當局調查後,仍未獲滿意結果,可提充分理據或新證據,要求「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覆檢個案,而委員團至今暫未收到投訴人要求覆檢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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