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暴動案四人否認控罪

2021-03-0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十月一日有逾百名示威者在荃灣堵路,其間中五學生曾志健被警員開槍射中左胸,事後四名男女被控暴動罪,當中男清潔工更涉將物件扔向火堆而另被控一項縱火罪,四人昨在區域法院否認控罪受審,控方指,事發日有逾二百名示威者於荃灣海壩街聚集,他們以雜物堵路,破壞現場設施及縱火。

四名被告依次為清潔工陳珩(三十九歲)、職業訓練局的一年級生陳金國(十九歲)、程式員李振文(二十五歲)、香港專上學院二年級學生郭小琴(二十二歲)。他們同被控於案發當日在荃灣海壩街參與暴動,陳珩另被指在同日同地縱火。至於原本同案的二十一歲職業訓練局三年級學生被告馮清華,在預審時已不見蹤影,法庭早前已頒下拘捕令。另十八歲中槍男生曾志健早前已成功分案處理,及後亦沒有到庭應訊而被通緝。

控方開案陳詞指,前年十月一日有逾二百名示威者於荃灣海壩街聚集,他們以雜物堵路,破壞現場設施,甚至在街上縱火。於下午三時許,警員在大河道面對海壩街方向設置防線,與示威者對峙,期間多次發出警告,更曾發出多枚橡膠子彈,惟示威者沒有散去。

下午約四時,一名黑衣人靠近警方防線,將可燃液體淋在行人路上,然後點燃,形成一條火線。之後,以白布蒙面、手持淺藍色摺傘的首被告陳珩上前並一幅狀似橫額的物體拋入火堆之中,現場有片段拍攝到整個縱火過程。期間,示威者不斷向警方投擲硬物及汽油彈,並向警方防線推進。警方隨即以快速推進方式衝向示威者,進行驅散行動。示威者四散,而陳珩則跑向荃興徑警方防線方向逃走,終被警員制服。餘下三名被告亦在警方推進期間先後被捕。

證人警員文志堅供稱,當日他與同僚奉命到青山公路荃灣段眾安街交界掃蕩,並在大河道交界設立防線。下午約四時,警方到達荃興徑進行驅散,有約四名示威者手持硬物,並以雨傘作為防禦從海壩街方向跑入荃興徑,向警方防線投擲硬物。警方遂施放催淚彈及橡膠子彈,示威者隨即散去,惟陳珩仍向警方防線跑去,文上前制服陳。警員其後將陳帶至大河道巴士站,陳掙扎欲逃跑,警員再次將其制服。陳在警誡下,稱自己是持牌照的急救員,打算在案發現場替人急救。據警員當日拍攝的片段,陳在被制服後曾高呼:「我只係嚟探人」、「我無襲擊你哋」及「我驚黑警,我驚共產黨」。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八六八──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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