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會否再選特首 梁振英︰盡一切努力為港服務
2021-03-04 00:00
兩會召開期間,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北京透過視像訪問的方式接受香港電台及路透社訪問。他在路透社訪問中被問到會否考慮參選下任特首時,梁振英列舉出各項特首的參選規定,包括要年滿四十歲及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所以我是數百萬合資格的香港人其中之一」。二〇一七年卸任的梁振英又指,自己在過去三年間並非完全甚麼都不做。
現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五年任期將於明年三月屆滿。路透社報道指,現年六十六歲的梁振英於二〇一六年突然宣布因家庭原因放棄爭取連任,之後在香港政界和商界仍一直備受關注,被認為有可能成為林鄭月娥之後的下一任特首人選。
梁振英的特首任期在二〇一七年六月完結,其後獲選為全國政協副主席,不時就社會議題在網絡上發表意見及接受傳媒訪問。期間有關他有可能「回朝」的傳聞從無間斷,二〇一八年曾有英文報章發文指梁有意在二〇二二年再選特首,當時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公開反駁該說法是捕風捉影,指梁振英已位居國家領導人級。去年十一月,梁振英接受港台節目《視點31》訪問時,被問到會否再參選特首,他表明「目前無」有關意願。
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規定,特首每屆任期為五年,可連任一次,未有規定卸任特首不可再參選。梁振英於今年一月接受傳媒訪問時則提出,行政長官可通過協商產生,由中央任命,又認為每一屆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都要按「實際情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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