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結案 辯方申呈專家報告遭拒

2021-02-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壹傳媒黎智英與八名民主派人士被控於前年八月十八日明知而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的民陣遊行,區諾軒和梁耀忠前日已認罪保釋候判,其餘七名被告均否認控罪受審。辯方申請呈上監警會前國際專家小組成員、英國基爾大學社會心理學教授Clifford Stott(見圖)的專家報告並以視像形式作供,法官胡雅文考慮控辯雙方理據後,認為與本案無關,拒絕辯方申請。控方將於今早繼續進行開案陳詞,預計會播放呈堂新聞片段以及傳召發出行動指令的警司出庭作供。

代表李柱銘和何俊仁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指出,專家報告將對警方行動合理性提出挑戰、質疑警方當日維持反對民陣遊行和事後拘捕是否合理,而被告等當日行為有助緩解風險,確保公眾安全地出入維園,故具合理辯解。法官胡雅文反覆質疑專家報告無法證明被告當日行為的意圖,而當中批評警方的意見「全建基於假設」,法官更直言當中爭議為「如果安全地讓群眾離開,而非帶領群眾走到中環。」

大律師布穎琪回應稱,報告直接指出警方當日行動失誤,有助法庭理解被告行為屬唯一方法讓現場三十萬人安全離開維園。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亦指本案特別在牽涉重大憲制問題,警察如何管理涉案集會屬關鍵,如果法庭只接納控方傳召警員到庭作供陳述當日的行動命令,證供會變得一面倒,而接納Stott的專家報告並傳召作供有助法庭判斷是警方決策是否合憲及合比例。

控方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形容Stott的專家報告為「個別情況下被告心理狀態的意見」,直指報告與案情並不相關。余若海先批評Stott不具備專家資格,並非公共安全專家,更不熟悉銅鑼灣地形,缺乏本地群眾經驗,故無法作為專家公正地評價事件,加上其早前曾發布一份報告,猛烈抨擊香港警察執法行動,因此控方對其專家資格有保留。余若海反駁辯方指,法庭裁斷被告主觀意圖或動機,只能憑藉庭上呈現的事實,而非專家意見,去推論被告行為究竟是否為了讓人群安全有秩序地疏散,故Stott不具專家資格作供。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五三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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