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结案 辩方申呈专家报告遭拒
2021-02-18 00:00
代表李柱铭和何俊仁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指出,专家报告将对警方行动合理性提出挑战、质疑警方当日维持反对民阵游行和事后拘捕是否合理,而被告等当日行为有助缓解风险,确保公众安全地出入维园,故具合理辩解。法官胡雅文反覆质疑专家报告无法证明被告当日行为的意图,而当中批评警方的意见「全建基于假设」,法官更直言当中争议为「如果安全地让群众离开,而非带领群众走到中环。」
大律师布颖琪回应称,报告直接指出警方当日行动失误,有助法庭理解被告行为属唯一方法让现场三十万人安全离开维园。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蔡维邦亦指本案特别在牵涉重大宪制问题,警察如何管理涉案集会属关键,如果法庭只接纳控方传召警员到庭作供陈述当日的行动命令,证供会变得一面倒,而接纳Stott的专家报告并传召作供有助法庭判断是警方决策是否合宪及合比例。
控方代表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形容Stott的专家报告为「个别情况下被告心理状态的意见」,直指报告与案情并不相关。余若海先批评Stott不具备专家资格,并非公共安全专家,更不熟悉铜锣湾地形,缺乏本地群众经验,故无法作为专家公正地评价事件,加上其早前曾发布一份报告,猛烈抨击香港警察执法行动,因此控方对其专家资格有保留。余若海反驳辩方指,法庭裁断被告主观意图或动机,只能凭藉庭上呈现的事实,而非专家意见,去推论被告行为究竟是否为了让人群安全有秩序地疏散,故Stott不具专家资格作供。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五三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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