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稅制改革不可殺雞取卵因小失大

2021-02-08 00:00

有政黨近日提出稅制改革建議,包括增加物業增值稅、遺產稅等,以收窄貧富差距,達致資源「二次分配」。低稅率和簡單稅制不但是基本法所規定,更是香港吸納外商和外資的重要優勢。如果因為一時的庫房壓力就提出增加物業增值稅、遺產稅這一類改變香港簡單低稅制的要求,無疑是殺雞取卵,對於胼手胝足、克勤克儉,通過個人努力積聚財產的市民尤其是中產而言,更是不公平不公道。香港地下無石油,地上無黃金,靠的是吸納全球的人才和資金,而簡單低稅制正是香港安身立命之本,絕不應輕率丟棄因小失大。

基本法第108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參照原在香港實行的低稅政策,自行立法規定稅種、稅率、稅收寬免和其他稅務事項」。香港的低稅政策是基本法所規定的傳統優勢,香港能夠有今日的經濟成就,也是由於簡單低稅制令香港擁有巨大的競爭優勢所致。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及世界銀行的最新報告指出,在全球一百九十個稅務管轄區中,香港的稅制最有利營商,二○年香港共有九千零二十五家國際企業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地區辦事處或當地辦事處,簡單低稅制正是外商來港的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任何改變香港簡單低稅制的做法,都會損害香港的核心優勢。

特區政府在○六年取消遺產稅,目的是要增強香港在國際財富中心上的競爭力。當年取消遺產稅後,香港私人財產管理服務業務同年增長五成八,隨後一直持續增長,直至一五年已達至○六年的三點八倍,不但鞏固了香港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更為香港經濟注入大量活水,創造了大量高薪職位。在當前香港經濟面對嚴峻挑戰需要吸納外來資金之時,反而提出重新開徵遺產稅,香港還憑甚麼吸納四方資產?而且,遺產稅影響的不只是富人,一般市民同樣會有遺產留給後人,現在要重徵遺產稅,市民會同意嗎?

至於物業增值稅,就是出售物業獲利後,減去成本、行政費用後的徵稅。有政黨要求開徵物業增值稅,認為既可增加政府收入,又可以遏抑炒賣活動,一定程度上令本港熾熱的樓市降溫。然而,這些年特區政府已經推出大量辣招,包括額外印花稅等等,但樓市依然未有轉勢。這說明在稅制上不斷加辣不見得可以遏止樓價升勢,反而進一步扭曲樓市,令業主更加惜售,令房屋供求失衡加劇,甚至有可能推升樓價。一些奉行高稅率的地方有類似稅項,也不見得有平穩樓價之用。而且,對於廣大市民而言,房屋既是生活所需,也是一生最重要的投資。現在要對廣大業主徵收物業增值稅,這對於業主來說極不公平,也有「與民爭利」之嫌。

近年國際上不少城市都在力爭成為國際主要資產管理中心,除了傳統金融中心如紐約、倫敦外,歐洲的盧森堡、都柏林,亞洲的新加坡等也紛紛利用各自的優勢,力爭在競爭中搶得先機。香港與這些城市競爭的一大優勢,正是沒有遺產稅、資本增值稅、股息稅等繁瑣的稅務制度。香港如果開徵物業增值稅、遺產稅,不但無助庫房的長遠收入,無助解決香港的貧富差距和樓價問題,反而會重創香港競爭優勢。在其他競爭對手都在減稅或提供各種稅務寬免吸引外資時,這些所謂改革不啻是趕客出門,倒香港米。

香港的稅制不是不可以改革,但方向應是為了提升香港的競爭力,而不是殺雞取卵。特區政府早年也曾因為赤字問題,提出開徵銷售稅建議,但最終卻因為社會民意的強烈反對而作罷,及後經濟恢復增長,赤字問題也隨即解決。現在的情況也一樣,如果因為一時的經濟環境貿然改變香港的簡單低稅制,因為眼前小利而損害香港長遠競爭優勢,實屬不智,也不是負責任的做法。

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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