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持BNO不能過關出入境

2021-01-3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特區政府配合國家針對BNO護照採取的反制措施,將同步在周日起規定香港居民不能用BNO在香港出入境,BNO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政府並推出四項新措施應對,包括香港居民可繼續以其特區護照或永久居民身分證在香港出入境;繼續以永久居民身分證用作身分證明;在登機前往香港的航班時,航空公司會要求出示特區護照或永久居民身分證,以作證明;及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可向入境處申領簽證身分書,以作國際旅行之用。

港人出門,在香港機場出發或回程時辦登機手續時,須先向航空公司地勤人員出示在目的地有效的旅遊證件。據了解,BNO不被中國視作「有效」,持有人或會被拒絕登機回港,據悉政府已通知各航空公司有關新政策,港人向機場人員出示香港身分證即可,除非對方拒出示身分證才受影響。

至於持BNO入境外國的港人,一旦遇事向中國駐當地領使館求助會否受影響?據過往做法,曾有港人在無身分證明文件下尋求協助,使館會按實際情況作人道處理。

有旅行社代表指,九成香港人以特區護照去旅行,少用BNO,未來BNO持有人或未能報名參加旅行團;另有旅行社代表相信,旅客能否登機由航空公司決定,「理論上入得就出得」,但旅行社會提醒客人留意宜先領取特區護照,並關注身在海外的港人如何「越洋」申領。

截至二○二○年底,入境處已簽發近五百八十萬本仍在有效的特區護照,持有人可享免簽證前往一百六十七個國家或地區。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認為外交部反制措施影響未必很大,港人使用身分證出入境,過關時不需出示旅遊證件,但港人在其他國家之間來往會受阻,有待觀察,視乎有關國家會否拒絕承認BNO。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指,在回歸過渡時期較多人使用BNO,但如今特區護照已被廣泛應用,有關影響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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