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性侵六少女 警員判入獄46月
2021-01-28 00:00(星島日報報道)三十五歲毒品調查科警員於一七年至翌年間,從網上結職六名十一至十四歲少女,趁見面時性侵少女,早前在區院承認非禮兒童、非法性交等八罪,法官祁士偉雖接納他並非利用警員身分犯案,但被告透過社交媒體隱藏身分,違反誠信,乃判入獄四十六個月。
案發一八年二月被告於Instagram接觸三名十一歲至十四歲女童,並聘任她們為兼職女友。同年五月四日,其中兩人應邀凌晨在天水圍某停車場梯間與被告會面,並為被告口交手淫等。數日後其中一名女童母親發現女兒援交而揭發案件,其後警方透過智能電話調查發現其他受害者,包括一七年底始,以相似手段五度非禮另外四名十六歲以下女童,和跟兩名女童非法性交等。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五三五——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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