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員坐地上 涉阻差辦公脫罪

2021-01-1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人民力量女成員錢寶芬(見圖)於前年七月十四日在沙田示威活動期間,因坐在警方推進防線前,被控阻差辦公罪。彭亮廷裁判官昨裁決時指,錢寶芬坐在地上有合理的辯解,即要求警方開路讓市民離開,惟警方未有嘗試理解,造成誤判,當時錢亦無進一步行為阻礙警方,乃判她罪名不成立。辯方隨即申請訟費,但彭官指錢雖有合理訴求可逗留與警方理論,但不代表可以坐在地上,認為錢是自招嫌疑,案件亦屬技術性脫罪,遂拒絕辯方申請。

彭官裁決時指,督察倪峻杰對當時的情況有誤判,執行手法出了問題。當日在行人天橋上的市民並非示威者,他們只是因附近有示威者聚集堵路而無路可走,遂要求警員開路讓他們離開。群眾要求開路的訴求合理,惟倪未有嘗試理解他們的訴求,更在無人衝擊警方的情況下,指示下屬舉起印有「停止衝擊,否則使用武力」的旗幟,導致群眾情緒高漲。

惟彭官不接受五十九歲錢寶芬辯稱因疲倦而坐在地上,亦不認同其行為,惟僅僅對警方造成不便,並不會構成阻撓。雖然錢一直坐在地上,但她並沒有阻礙大部分通道,警員仍能順利繞過其前進,故認為不構成阻差辦公罪行。

案件編號:沙田刑事一〇一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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