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衝突案】兩人涉堵路阻警車 警指沒刻意認示威者

2021-01-13 00:00

案中兩被告麥幸雄(左)及高穎康(右)。
案中兩被告麥幸雄(左)及高穎康(右)。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八月中示威者癱瘓機場運作,部分人在一號客運大樓外堵塞交通阻礙救護車和警車,兩名年輕示威者否認非法集結罪受審。警方便裝車司機憶述,當晚約有百人從客運大樓內湧出,其中三十人包圍車隊,示威者又以鐵馬和行李車妨礙車輛前行,但兩名司機均承認沒有刻意辨認示威者身分。

警員李志榮憶述,前年八月十三日晚上約十時半接到指示指機場「有人被挾持」,須警方協助一名被示威者包圍的男子離開現場。他當晚以便衣警員身分,在客運大樓外駕駛便裝私家車尾隨軍裝警車。而在車龍最前的救護車,已被許多人包圍,導致其尾隨的警察運輸巴士及四輛便裝車,包括李所駕駛的私家車無法順利駛行。

當有示威者發現他和隨行同袍身穿警察背心,便開始指揮其他人包圍和襲擊警車,示威者陸續擁上並拍打他的便裝車,又向車輛擲物,部分人將行李車和鐵馬搬出馬路意圖妨礙車輛前行,但同時有人和記者移除馬路上障礙物,期後他發現車身有多處凹陷及花痕。他承認,因當時不斷被雷射光照射,未能辨識任何示威者的外貌或衣著。

至於另一架便裝警車司機曹振威憶述,行駛當時「架車郁咗下」,後來才知道有示威者曾使用鐵馬由車底撬起車輛。他又稱被示威者指罵和被雷射筆照射眼睛,塞車期間突然聽到「嘭」一聲,車後擋風玻璃應聲破碎。他形容客運大樓外的示威者均是由機場蜂擁而出,現場約有百人,其中三十人包圍車輛。他指當時只考慮到行車安全,承認沒有費神去辨認任何人。

兩名被告分別是二十四歲廚師高穎康和二十三歲清潔工人麥幸雄。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八一四——二〇一九及二七和二八——二〇二〇。

警員李志榮昨出庭作供。
警員李志榮昨出庭作供。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