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蟹掩飾液態冰毒 檢五百萬貨拘兩人

2021-01-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跨國毒販疫情下改用罕見手法,將液態「冰」毒注入膠樽,假裝保鮮用冷藏劑,並以運送活蟹作掩飾,及以海鮮腥味逃避偵查;毒品從馬來西亞空運抵港,再提煉供應市場;警方前日在土瓜灣截獲五膠箱活蟹,檢獲十二支液態冰毒,又在一個劏房起出另一批毒品,檢獲的毒品總值五百五十三萬元,兩名涉案毒販被捕。

被捕兩名男子分別二十四歲姓方及三十三歲姓曾,報稱冷氣維修工人及無業;警方相信兩名疑犯的角色,分別負責安排運輸及等待指示煉毒加工,再推出在本地市場銷售,兩人涉嫌販毒及串謀販毒,目前仍被扣留調查。

警方毒品調查科女高級督察黃知雯表示,該科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相信有毒品偷運來港並鎖定目標;前日清晨掩至安徽街一帶埋伏,發現兩名疑人從一輛出租客貨車卸下五個發泡膠箱,其中一人將箱內的活蟹及膠水樽分開,另一人則將發泡膠箱搬上大廈。

探員見時機成熟,採取行動截查兩人,並押疑犯到上址一個劏房搜查,檢獲三百七十克已包裝霹靂可卡因,重一點二一公斤海洛英及一批毒品包裝工具,同時在該五個發泡膠箱內,起出十二支、每支五百毫升的液態冰毒。

該批液態冰毒可製作約四公斤固體冰毒,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值五百五十三萬元。

黃知雯指出,被截獲毒品來自馬來西亞,毒販將液態冰毒注入膠樽及冷藏,假裝成保鮮用的冷藏劑,並以活蟹的海鮮腥味避過偵查,然後從外地空運入境,待時機成熟便會將毒品加工、提煉及凝固,再流出本地市場。

她形容,涉案犯罪團夥利用活海鮮販毒,手法雖非第一宗但亦比較罕見,相信跨國販毒集團因疫情影響,難以用航運方式將毒品帶入境,故用活海鮮來掩飾。警方重申,販毒屬嚴重罪行,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五百萬元及判處終身監禁,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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