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證供否定「被打暈再掟落樓」
2021-01-10 00:00
由於周梓樂僅頭部及盆骨重創,手腳沒有骨折,與一般墮樓受傷情況有異。有輿論認為周是先遭人打暈,再「掟落樓」,急症室醫生梁子恒亦懷疑周在非清醒狀態下墮樓,並認為他的傷勢有機會是分兩次造成。不過,解剖遺體的法醫郭嘉琪認為,周梓樂身上的傷勢與墮樓情況脗合。她分析周的右腦有直接的衝擊傷勢,左腦則出現對衝傷勢,而這種情況多因「移動中的頭部撞向堅硬及靜止的平面」,例如由高處墮下。她認為若周是先遭鈍物打至不省人事,頭骨理應會出現粉碎性骨折或被「打凹」,惟周的頭骨卻現線狀骨折。
受聘於周梓樂父母的資深法醫馬宣立亦認為,周身上「無乜傷痕令人懷疑曾經被使用兇器」,除非他先遭人用較大的磚頭或平面襲擊其右前額,繼而拋下二樓,墮地時右前額受傷位置剛好着地,但必須「要咁啱,非常巧合,好製造咁先得」,故馬傾向相信周頭部及盆骨傷勢,是在相近時間着地造成,與梁子恒醫生的意見存在差異。
撇開造成傷勢的原因,事件發生後,網上流傳一張當晚尚十路口泊滿警車的相片,惹來公眾質疑警方阻礙救援。惟根據救護隊目鄭冠明的證供,救護車A344當晚在在尚十路口遭巴士及私家車阻路,只得取道尚信樓對開的車路轉左入尚德邨。惟駛到廣盈閣消防閘時,又再遭違泊私家車堵塞,終令他們需下車徒步往停車場,可見所謂警車阻路之說,並無事實根據。
加上,正如梁子恒醫生所言,周梓樂「受傷一刻已經決定咗康復機會」,神經外科醫生麥凱鈞亦估計,周送院時的情況死亡機會超過八成半,變成植物人或永久深度昏迷的機會高達九成。故即使救護車趕及在服務承諾時間內到場,亦未必能逆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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