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襲警判感化 上訴庭指量刑過輕

2021-01-0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中三男生前年十月七日在屯門示威期間被警員追捕,轉身兩度揮槌襲擊速龍小隊警員右肩,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成,原審裁判官葉啟亮考慮到被告年輕並承諾不再參與社運,最終酌情判以感化一年。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而提出覆核申請,質疑葉官低估案情嚴重性,犯了原則性錯誤。上訴庭昨批准律政司的覆核申請,裁定葉官原則有錯,判刑明顯過輕,故撤銷感化令,下令男生還柙至本月二十八日以待更生中心報告後重新判刑。

律政司指,現時十六歲男生案發時明顯有備而來,身穿全副裝備,手持一支長約三十二厘米長並具殺傷力的鐵槌,可見他預計隨時使用鐵槌去作出破壞或襲擊的行為,警察沒有受傷純屬僥倖,而其行為有可能會觸發他人動武,進而引起漣漪效應。襲警案一般會判以即時監禁,雖然李的體格不適合入勞教中心,但判入更生中心亦屬適當選擇。

辯方律師指,裁判官根據李的健康問題及求情,給予他「最後一次機會」才作出仁慈判刑,而且被告已進行了五個月感化令,現正重讀中三,如改判其他刑罰或會打斷其更生計畫。潘兆初首席法官指,下級法院判刑過輕而被上訴,對被告並無好處,才會打斷被告的更生計畫。潘敏琦法官又指,感化令能否成功,關鍵是家人的循循善誘,並與感化官合作監管,但被告與母親卻因政見不合而時常爭吵,「明顯屋企人都控制唔到佢」。案件編號:上訴庭覆核申請十——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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