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圖癱瘓政府已夠證據

2021-01-0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組織或參與「35+」初選,涉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的五十多人,有目的否決《財政預算案》令政府停擺,製造憲制危機,相信警方表面上已有足夠證據加以拘捕,亦基於這個目的,其行為都屬非法。

譚惠珠昨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有關人士於《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繼續展開初選,屬有系統、有組織去達至「攬炒十部曲」,當選後「不管好壞」都要否決《預算案》,逼使行政長官下台,嚴重干擾及癱瘓政府運作,警方表面上已有足夠證據作逮捕。她說,立法會議員否決《預算案》並不違法,但未當選便表明目的是製造憲制危機便是非法。

對於《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文,列明須透過武力或非法手段達至,譚惠珠認為有相關目的,其行為已屬非法。「(條文寫)非法手段用『旨在』兩個字,將行為跟目的,大家不能脫鈎。如果你證明不到意圖,你不用想他作出甚麼行為;你證明到意圖,其行為達至目的,當然是非法。即是我去買天拿水不是非法、買樽也不是非法、再剪些布條也不是非法,將它加起來變成汽油彈去擲人就是非法。」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今次拘捕行動已超越他對普通法的理解範圍原則,質疑警方行動目的為沒收旅遊證件,以及製造寒蟬效應,預料部分被捕者或不會被起訴。他指,國家安全條例不應以言入罪,須符合涉及使用武力或威嚇使用武力的原則。

他認同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說法,對方指民主派初選目的為取得立會過半數議席,逼使政府接受普選等訴求,從中央角度已是「顏色革命」,當然是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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