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家姑就藐視法庭罪申上訴被拒

2021-01-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台灣女星大S(徐熙媛)奶奶、內地知名餐飲集團俏江南(South Beauty)創始人張蘭,早前因出售股份而惹上官非,張蘭沒有遵從香港法院頒下的凍結資產令,沒有按規定申報超過五十萬港幣的資產,三年前被裁定藐視法庭,前年被判監一年。張蘭就藐視法庭的定罪裁決提出上訴,去年申請向上訴庭提交新證據以推翻指控,上訴庭昨頒布書面判詞指,張蘭沒有合理辯解為何她不在原審時提交有關「新證據」,亦從未親自出庭作證,故駁回她就上訴提交新證據的許可。

歐洲私募股權基金 CVC Capital透過旗下的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 與 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成功於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取得高等法院禁制令,下令張蘭必須披露她在香港境內及境外,所有淨值超過五十萬港元的資產。但張蘭當年接受傳媒採訪時透露自己是藝術品收藏家,名下有三百至四百件藝術品,更會把藝術品放置於專業貯存設施以長期保存,惟張蘭並沒有申報有關藝術品,亦辯稱她已停止直接擁有價值多於五十萬港元的藝術品。但法官認為張在短期內完成出售,包括長江三峽畫作在內所有藝術品的說法難以置信。

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及上訴庭法官朱芬齡在判詞中指,張蘭在一八年四月十一日提出上訴,但事隔兩年於去年四月二十七日才向法庭申請提交新證據。張蘭指她想呈交長江三峽畫作的公證書,強調自己從未擁有該畫作,但兩官指張在原審時不出庭作證,法庭曾要求張在判刑當天出庭但張亦未有現身,而且新證據亦沒有明確顯示張蘭並非長江三峽畫作的持有人。

另外,原審時有確實證據證明張蘭在二〇一四年三月,以近五十五萬美元(即逾四百萬港元)購入藝術品,但張在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後才稱,她曾向一名名叫田軍(譯音)的男子借貸,但田軍要求她還款時把該款項匯入美術品戶口,以便他購買兩件藝術品,田軍亦提供該兩件藝術品的收據。兩官亦指張並沒有在原審中呈上有關證據,更何況禁制令規定她需申報任何價值多於五十萬港元的資產,僅是以逾四百萬港元購入藝術品,已是強力證據證明張沒有申報價值超過五十萬港元的藝術品。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上訴九十九及——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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