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八人涉非法集結 下月中開審

2021-01-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剛於大除夕被終審法院撤銷保釋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十四名民主派人士被控於前年八至十月多次參與、組織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早前分四案轉介,涉前年八月十八日民陣集會的首案八人昨午於區域法院預審,最後按原訂安排將於下月十六日開審。另區議員林卓廷等七人涉嫌於前年「七‧二一事件」參與暴動被控,案件轉介後昨午同時在區域法院提訊,押後至三月二十三日再訊,以待申請法援及法律意見。

民陣集會八人案中被告黎智英腰纏鐵鏈,昨由懲教人員經囚車押解抵庭。預審由法官胡雅文處理,控方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首被告黎智英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第四被告梁國雄則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預審歷時個半小時,案件預計需時十日審訊。

案中八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前任議員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同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原為同案被告的區諾軒早前表示會認罪。眾被告連同前議員楊森、單仲偕、社民連前主席吳文遠、現任主席黃浩銘、支聯會秘書蔡耀昌及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共十五人,另分別被控於前年八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十月一日及十月二十日組織、參與、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多項控罪。

至於另案的區議員林卓廷等七人被控在前年「七‧二一事件」中參與暴動。林卓廷提訊時於庭上表明不認罪,惟部分被告尚待申請法援及法律意見,案件遂押後至三月二十三日再訊。其間眾被告續准保釋,林卓廷因應區議會職務申請延長警署報到時間三小時,改為周一早上六時至中午十二時。

被告為四十三歲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三十五歲客戶服務員庾家豪、三十七歲男子陳永晞、三十一歲社工葉鑫昇、二十六歲廚師鄺浩林、四十八歲電器技工尹仲明、二十六歲無業男楊朗,被控在前年七月二十一日,於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五三六、一一〇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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