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蘇淼淼綁劫案 疑匪雙程妻涉接贓
2020-12-20 00:00
案中三被告為三十九歲地盤工人陳少達、三十九歲無業漢梁旭賢、三十九歲地產經紀黎景安,同被控於今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深水埗「一號.西九龍」某單位搶劫蘇美欣,劫去一個行李篋、二十一個手袋、八隻手表、十四件珠寶首飾、一個卡片套、一部手機、一部手提電腦、一件外套、港幣八萬元現金,共值一千一百八十萬六千元。三人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搶劫女傭Baisto Benigna Neseo一部手機及港幣八千元,總值港幣一萬元。
三十一歲家庭主婦李洋則被控於本月十七日在九龍慈雲山毓華街慈康邨康秀樓某單位,知道或相信某些物品是贓物,而該等贓物,即三個總值二萬一千五百元並屬於蘇美欣的手袋,但仍然不誠實地從事或協助另一人,或為另一人的利益,而將贓物保留、搬遷、處置、變現。
據悉,被告陳少達與女被告李洋為夫妻關係,而原名為蘇美欣的女網紅蘇淼淼,與女傭及六個月大兒子在涉案單位居住了三個月,蘇兩母子及女傭均被綑綁被劫匪以利刀指嚇,掠去逾千萬元財物。警方調查所得,有劫匪於案發前預先租用涉案地點同一幢大廈另一單位,並以望遠鏡監視事主一家情況。
匪徒疑在屯門租用倉庫來儲存失物,警方事後發現倉內存有十三個屬於蘇淼淼的手袋,疑在被告陳少達家中搜出四個手袋及一件外套,其同居妻子李洋懷疑協助丈夫處理贓物,涉案行李篋則棄於荃錦公路。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批准三十一歲女被告李洋以現金五千元保釋,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每星期到黃大仙警署報到三次,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並須準時出席下次聆訊。案件編號:西九刑事四四三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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