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凱廸指部分潛逃港人 或農曆年前後回港

2020-12-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十二名涉嚴重罪行的港人八月尾擬偷渡往台灣被廣東海警截獲,被羈押逾一百天,上月二十七日被移送鹽田區檢察院審查起訴。一直協助十二港人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引述,部分官派律師最近曾接觸他們的家屬,告知犯罪情節非嚴重人士,估計最快農曆新年前後有機會獲釋回港,但涉及組織偷渡者後果則較為嚴重。

朱凱廸昨在電台節目提到,有家屬指部分官派律師在近兩星期內逐一聯絡他們,講述親人的案情。他坦言,無法確定官派律師所傳遞的訊息是十二港人的自身意願,或是受威逼底下寫,但對家屬而言,「有訊息好過無訊息」。據家屬反映,部分官派律師的身分十分神秘,有人「連個姓都唔講」,家屬無法確認他們的身分。他又引述,有家屬稱律師曾作安撫,指部分港人所涉的案件並非十分嚴重,「估計六至七個月有期徒刑」,即最快農曆新年前後有機會獲釋回港,但涉及組織偷渡者的後果則較為嚴重。

另外,對於有涉案人不止一次要求父母代為認罪,朱凱廸表示家屬感到十分愕然,由於他們在內地的案件,理應與香港的案件無關,而根據官派律師提到有十二次審問過程的筆錄中,亦有涉及香港罪行的內容,家屬擔心他們在內地接受審訊時或觸及香港的案件,影響日後在港的官司。

他說,現階段他們最希望內地當局不要用一些方式令家屬無法聽審,因為現時入境內地需隔離十四日,若只提前二至三天公布審訊日期,將令家屬無法聽審。他亦提到本來入境處會轉交家屬信件予十二港人,但從十二港人的來信得知,他們從來沒有收過家人信件,而官派律師亦表明信件不會交到他們本人手上,引述家屬對政府未能提供協助表示很失望。

十二港人包括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被控其他罪行的計有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和黃臨福,以及正被警方通緝的喬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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