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光環下的騙局?

2020-12-10 00:00

明明是「畏罪潛逃」,卻說是「流亡海外」;明明是個「逃犯」,卻把自己說成「民主義士」;明明涉嫌「私吞眾籌」款項,又說成「被凍結畢生積蓄」;明明是「自己設局潛逃」,又說成「逃離政治打壓」。另一邊廂,幫助保釋逃犯許智峯外訪的代表律師何俊仁,又說對逃犯設下這個局毫不知情。前面有人說了那麼多大話,現在真是信不信由你!

筆者上星期已戳破許智峯外訪丹麥之行很可能會借機「着草」,近日,另一名丹麥政界人士更在社交媒體「全盤托出」,原來是許智峯在今年九月時已聯絡他,借外訪參加完全虛構的氣候會議行程,令「瘋鴿」許智峯可飛出法網、成功「西遊」、繼而潛逃。換句話說,許智峯潛逃外國,完全是有意圖、有組織、有預謀,由一個個大話堆砌而成!

幫助他逃脫的人是否要負刑責呢?向律政司申請保釋到丹麥的律師行,就是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的律師行,何俊仁辯稱不知情,只按程序處理許的案件。但許智峯這次編寫的「劇情」那麼豐富,代表律師會知道多少?會否沒有任何「角色」?不妨留待警方調查。

現在與家人身處英國的許智峯,突然宣布「流亡」,他及後接受媒體訪問,說自己到「外國為無法發聲的香港人表達訴求,是為香港好的做法」,說來冠冕堂皇,彷彿「民主光環」頂在頭上,一切謊言都可以圓謊。

曾有人以為許智峯因為十一月時四名泛民主派議員被DQ(取消資格),而對香港議會抗爭死心,轉戰「國際線」,卻原來他早於九月時已尋求海外政客協助自己逃亡。涉嫌犯下「三案九罪」的許智峯,議會外涉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行,議會內則涉犯下《特權法》的「藐視罪」等罪行,隨時有機會被判坐好幾年監,如今他掉下「手足」、去如黃鶴,似乎是存心逃避罪責吧!

另外,不得不提許智峯借眾籌提出私人檢控的案件及天價「法律開支」,法律高人看過許智峯在網上公開的「核數報告」,首先「帳目」只截至今年六月三十日,並沒有近五月最新的開支和錢的流向。更可疑的是,許智峯提告的兩宗案件還未步入審訊階段已遭律政司介入終止,為何法律開支會超過一百一十萬元那麼多?按法律界行規,最多收取一、兩萬費用。百多萬現金落入誰人的口袋呢?是許智峯?或是和他拍檔搞眾籌及提控的律師代表、民主黨前黨友、中西區區議會副主席楊浩然呢?這樣不清不楚,「騙」味甚濃呢!

執筆之時,傳媒都在報道「好鄰舍北區教會」涉借幫助「民主義士」之名眾籌而涉「洗黑錢」的案件,這次更涉款二千七百萬元,該會為何只向外宣稱共籌得八百九十萬元,其餘一千八百萬元卻不翼而飛?該會的主事人及傳道人亦已出走外國。一宗又一宗疑似利用政治光環「先眾籌,後逃走」的案例,市民大眾真是要小心警惕啊!

原姿晴

前傳媒人,現任職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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