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畫家」圍警總擲蛋囚21月

2020-11-2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綽號「佔旺畫家」的三十一歲潘浩超於去年六月二十一日與大批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並向警員、警署外牆及扶手電梯擲雞蛋。早前被裁定未經批准集結、刑事毀壞和襲警等九項罪成,劉綺雲裁判官昨認為本案案情嚴重,被告在該非法集結中擔任領導者的角色,行為對公眾造成滋擾,更威脅社會的安全,乃判被告入獄二十一個月監禁。

劉官稱,被告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向警署擲雞蛋的行為,容易激發公眾對警方不滿的情緒。且當時過千人包圍警總,癱瘓了附近的交通,對二十四小時運作的警隊有極大的影響,阻礙了警員的調配及執法,亦對整體社會造成危害,蛋液及蛋殼四散,除了弄污地方外,更有機會損壞電梯,被告引申的破壞性不容忽視。

劉官強調,法庭有責任保護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雖然雞蛋非傷害性強的武器,事件中亦沒有人受傷。惟被告期間不斷以髒言穢語辱罵警員,絕非一時的情緒發泄,亦容易引起其他示威者的仿效,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因而加重了案情的嚴重性。案件編號:西九龍刑事四一三三——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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