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虐姊弟戀男友 保險女經紀囚41月
2020-11-03 00:00
張官指,雖然被告麥凱晴(見圖)的家人、朋友均在求情信中稱,被告品格良好、心地善良,但與她對事主作出的殘忍行為不符。在事件中,被告襲擊事主的手法、所用的武器,都顯示她對事主毫無憐憫及屬侮辱性,而明顯地有關的襲擊一次比一次嚴重,令事主無論心理及生理都受到酷刑及痛楚。被告只是不滿事主與姑姐間就金錢上的安排,但絕不值得被暴力對待。本案被傳媒廣泛報道,為被告、事主及其家人帶來深遠影響,令她感到同情。被告在保險業本來前途光明,但本案令她身敗名裂,相信入獄亦會令她難以接受,惟始終見不到被告對事件有悔意。
事主曾供稱,被告向他的施虐,包括將他的頭撞向牆、咬他至出血、用鐵凳打他的頭,更用風筒吹其下體至起水泡,再搣去灼傷後所結的痂,又用剪刀插心口,並在傷口塗抹辣椒油。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一一九三——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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