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泛民七人 控違立會特權法
2020-11-02 00:00
被捕六男一女(三十三至六十三歲)包括民主黨議員胡志偉、尹兆堅、黃碧雲與工黨張超雄;兩名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與朱凱廸,另工黨主席郭永健;七人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三八二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有關「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分別被落案控以一至三項罪名,本周四(五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各人昨午已陸續獲准以一千元保釋候訊。有指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亦在拘捕名單內,但暫未聯絡上。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行動)陳永裕表示,今年五月八日下午,立法會綜合大樓一號會議室會議期間,有個別議員作出擾亂行為,包括衝向主席台前令議會無法進行;亦有個別在公眾席較高位置,向會議室投擲大量紙張。警方當日接獲立法會秘書處報案,案件由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跟進。警方經近半年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昨晨拘捕上述六男一女及控以有關罪名。
對於當日建制議員與民主派議員亦有衝突,只拘捕民主派議員會否擔心被認為是政治打壓。陳永裕指當時有建制及民主派兩邊議員,警方已翻看影片及向部分人錄取口供:「有人點樣打到另一些人,我們已做了有關調查報告,並交給律政司取法律意見」,由於仍在等候階段,不適宜作出任何評論。
被捕者之一的尹兆堅昨在社交網站發布影片,可見數名探員於清晨七時五十分到其寓所,指他當日出席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期間引起衝突,違反立法會特權條例被帶返荃灣警署,其間尹不時細閱拘捕令及點頭。朱凱廸同時在facebook發貼,指差不多時間被警察上門拘捕。陳志全亦發文稱同時間被捕,涉及三條罪被帶往北角警署。
民主黨在facebook公告胡志偉、尹兆堅及黃碧雲被警察上門拘捕。胡被送往黃大仙警署,尹及黃則分別被帶返荃灣及油麻地警署;張超雄保釋離開香港仔警署時表示,不滿警方上門拘捕令家人受驚,指預約拘捕即可。工黨主席郭永健則應電話預約到紅磡警署時被捕。
就陳志全被郭偉强拉跌及短暫拖行一事,警方一直未檢控。陳永裕指出,當日議會發生很多事,警方每次做調查會逐一翻看畫面拍下情況,考慮全盤事件,了解由開始至結尾究竟發生甚麼事,有需要向所有證人索取口供,再交給律政署考慮才作出起訴;而有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等候法律意見期間不宜評論。
「藐視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如持續犯罪,則在持續犯罪期間,另加每日罰款二千。「干預立法會人員罪」亦可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