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上訴終院控懲署性別歧視

2020-10-2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長毛」梁國雄六年前在囚期間被逼剪短頭髮,他質疑懲教署規定歧視男囚犯,一七年提出司法覆核得直,惟上訴庭翌年推翻裁決。「長毛」昨向終審法院提「終極上訴」,指出男囚犯不能像女囚犯一樣,自由選擇剪短頭髮或蓄長髮,已構成不平等待遇。而懲教署反駁,獄方為維持囚犯之間的均一性,而限制囚犯髮型須符合傳統標準,目的是防止有個別囚犯外表突出。法官坦言,傳統髮型標準對維持監獄紀律影響不大,將擇日頒布裁決。

案件昨在終審法院五名法官席前審理,郝廉思勳爵非常任法官獲安排透過視像設備遙距聆訊。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陳辭指,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去判斷何謂傳統男裝髮型,就算男性蓄長髮,也不代表他違反傳統。潘續指,既然男女監獄均要維持一致性但男囚犯只可剪短髮,而女囚犯可以選擇短髮或留長髮,已構成不平等待遇。

代表懲教署的黃繼明資深大律師反駁,儘管男女囚犯髮型規定不同,但未至於構成不平等。法官馬道立提出質疑,男女監獄同樣要維持統一性,但為何男女囚犯的髮型規定有分別。黃解釋因為女性沒有傳統髮型,故懲教署沒法引用傳統標準訂下規則,署方限制男囚犯髮型的規定,目的是防止有男囚犯因蓄長髮導致外表過分突出。法官霍兆剛質疑,為何懲教署又不指令白頭髮的男囚犯染黑?黃回應指,因為白髮並沒有違反傳統。李義法官坦言,傳統標準對維持監獄紀律只有很少的影響。案件編號︰終院民事上訴八—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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