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聚可坐六人 四人限聚未放寬
2020-10-28 00:00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由周五起食肆及酒吧可延長營業至凌晨二時,食肆每枱最多人數將會由現在的四人放寬至六人,酒吧每枱人數亦放寬至最多四人。當局亦規定酒吧、夜店、夜總會在不佩戴口罩上引起的風險,顧客只可在餐桌飲食,離開餐桌則須戴口罩,不得飲食。同時,表演場所、博物館及主題公園三類公眾娛樂場所的人數上限,則會由原來的一半放寬至百分之七十五的人數上限,預料海洋公園、迪士尼等主題樂園受惠。
體育活動方面,在公眾溜冰場運動及在室內體育場所運動時亦可豁免戴口罩,而上述七項措施將於十月三十日生效,為期至十一月五日,不過四人限聚令,及口罩令等將會延續,而康文署亦宣布將於十一月三日重新開放泳灘。
被問到政府繼續維持四人限聚令,但餐廳則可六人一枱是否不合邏輯,陳肇始澄清維持四人限聚令是適合做法,因當局不希望有過多市民聚集,明白市民會質疑餐廳放寬人數增多,但政府放寬的措施是有序及針對性的,如規定酒吧內只可在餐桌前飲食,其餘時間必須佩戴口罩。她強調,政府決定放寬措施時是已考慮該些處所是可以被管理,又指放寬措施必定有風險,但政府並不是一次過放寬所有措施,而是會因應疫情的變化,作出適當調整。
呼吸系統專科醫生梁子超表示,一行六人在進入餐廳前違反「限聚令」,進入更高傳播風險的餐廳卻不犯法,不容易理解政府有關決定,亦不知當局有無其他考慮因素。許樹昌亦指出,在室外戴口罩聚集的風險較室內除下口罩聚集的風險更低,批評港府兩項防疫措施不對稱。
食衞局昨晚解釋,輪候進入食肆是否屬聚集要視乎個案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排隊並不符合條例下群組聚集的定義,不過當局未有明言六人相約在食肆外排隊等候入座是否違反限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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