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夜爭執扯女警髮 警長認罪保釋候懲
2020-10-28 00:00
四十歲男警長梁珏榮現已停職,梁昨承認他於今年四月十九日,在元朗屏會街屏會中心外的行人路襲擊蘇伶雅。案情指一行十名警員當晚在元朗屏輝徑食消夜歡送蘇,蘇在凌晨三時半左右多次提議向梁祝酒,梁回絕後遭蘇揶揄指不能再喝酒,二人遂起爭執。同袍見狀分開二人,拉蘇離開餐廳到五十米外屏會街屏會中心外的行人路。梁追上前截停蘇,促發肢體衝突,梁期間扯蘇頭髮約十秒。蘇凌晨五時許報警,驗傷指頭皮腫痛。梁隨後到警署自首,但在兩次警誡下供詞均否認曾扯蘇頭髮,梁指蘇祝酒時用紅酒倒到皮鞋上,梁才用手推了蘇一下。
辯方求情指梁扯蘇頭髮惡意程度低,梁一時情緒失控,鹵莽犯案並無預謀,與平日性格不符。辯方稱梁曾獲警隊內部、美國執法部門及市民讚揚逾二十次,又沒有酗酒問題,故現正尋求心理醫生協助,了解何以會做出如此愚蠢的行為。辯方表示梁會因此失去工作,抱憾一生時,遭水官質疑「失去工作?有冇咁嚴重呀?唔係事實唔好隨便講」。辯方改口指梁即將面對紀錄聆訊,很大機會失去工作。
辯方再稱控方接受了梁向蘇賠償三千元,但水官拒絕,更直言不會批准不恰當的賠償,讓蘇透過法庭賺錢。水官指梁因皮鞋遭濺濕便施襲,質疑被告是否適合判處罰款。水官亦指執法人員如此容易便失控襲擊同袍,故對如何判罰梁感到困惑。案件編號:屯門刑事九二六——二〇二〇。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