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夜爭執扯女警髮 警長認罪保釋候懲

2020-10-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十名休班警務人員於今年四月疑違反限聚令在元朗食消夜歡送女警蘇伶雅,其間一名男警長因不接受敬酒而遭揶揄,他與女警起爭執後扯她頭髮,女警遂報警處理。男警長昨早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辯方稱控方接受警長向女警賠償三千港元,但裁判官水佳麗直言不會讓女警透過法庭賺錢,又斥被告身為資深警員竟在限聚令生效期間帶領同僚共餐。水官押後案件至十一月十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被告續准保釋。

四十歲男警長梁珏榮現已停職,梁昨承認他於今年四月十九日,在元朗屏會街屏會中心外的行人路襲擊蘇伶雅。案情指一行十名警員當晚在元朗屏輝徑食消夜歡送蘇,蘇在凌晨三時半左右多次提議向梁祝酒,梁回絕後遭蘇揶揄指不能再喝酒,二人遂起爭執。同袍見狀分開二人,拉蘇離開餐廳到五十米外屏會街屏會中心外的行人路。梁追上前截停蘇,促發肢體衝突,梁期間扯蘇頭髮約十秒。蘇凌晨五時許報警,驗傷指頭皮腫痛。梁隨後到警署自首,但在兩次警誡下供詞均否認曾扯蘇頭髮,梁指蘇祝酒時用紅酒倒到皮鞋上,梁才用手推了蘇一下。

辯方求情指梁扯蘇頭髮惡意程度低,梁一時情緒失控,鹵莽犯案並無預謀,與平日性格不符。辯方稱梁曾獲警隊內部、美國執法部門及市民讚揚逾二十次,又沒有酗酒問題,故現正尋求心理醫生協助,了解何以會做出如此愚蠢的行為。辯方表示梁會因此失去工作,抱憾一生時,遭水官質疑「失去工作?有冇咁嚴重呀?唔係事實唔好隨便講」。辯方改口指梁即將面對紀錄聆訊,很大機會失去工作。

辯方再稱控方接受了梁向蘇賠償三千元,但水官拒絕,更直言不會批准不恰當的賠償,讓蘇透過法庭賺錢。水官指梁因皮鞋遭濺濕便施襲,質疑被告是否適合判處罰款。水官亦指執法人員如此容易便失控襲擊同袍,故對如何判罰梁感到困惑。案件編號:屯門刑事九二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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