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研銜接大灣區 探討港資港法港仲裁
2020-10-27 00:00
鄭若驊昨發表網誌,她引述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四十周年慶祝大會上的致辭提到:「積極作為深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國家重大發展戰略,深圳是大灣區建設的重要引擎。要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大歷史機遇,推動三地經濟運行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她說,律政司正積極探討和研究在大灣區實施「港資港法港仲裁」的可行性,「我們希望在大灣區訂立民商事合同的港資企業,在沒有『涉外因素』的情況下,可選用香港法律作為合同的適用法律及約定就合同或案件的爭議在香港進行仲裁,而不會以無『涉外因素』為由認定選用香港法律或約定在香港仲裁的條文無效。」她相信,這措施一旦成功落實,不但對香港的法律界和商界是一個喜訊,將吸引更多企業在大灣區投資。
而今年八月,內地通過允許在前海合作區註冊的港資、澳資、台資及外商投資企業協議選擇民商事合同適用的法律,已意味着逾萬多家在前海註冊的港資企業在訂立民商事合同時可協議選擇合同適用的法律,包括香港法律。
她亦歡迎剛公布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容許港澳具五年執業經歷的律師和大律師報名內地考試,加上由司法部組織法律知識培訓,對香港的法律執業者準備考試有莫大裨益,她鼓勵年輕的法律執業者要把握在大灣區的機遇。
自〇四年,香港人可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但過去及格率不算太理想,她相信,上述措施落實後會吸引更多香港法律執業者參與,為在大灣區投資的企業提供服務,助拓展香港的專業法律服務範圍,同時,企業可聘用香港法律界在大灣區為其提供兩地法律意見,為投資制定穩妥的法律基礎,繼而讓大灣區吸引更多投資,「這真正是雙贏,是互利互補的最佳體現。」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