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研究如何公開失德教師資料

2020-10-27 00:00

「除牌」教師事件揭示香港教育界失德教師的問題嚴重,但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以《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為由,堅持不公開失德教師的資料。筆者認為,局方的回應與社會期望有極大落差,教育局應盡快尋求律政司的法律意見,研究如何公開失德教師的資料,以保障學生及家長的知情權。

自去年六月至本年八月,教育局接獲二百四十七宗針對教師的投訴,當局至今分別向二十一、十二、十九及十八名教師發出譴責信、書面警告、書面勸喻及口頭提示,以及取消一名教師的註冊。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日前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有關教師專業操守的問題時指出,知道社會有意見認為教育局應仿效其他地區,公開專業失德教師的姓名及其他詳細資料,例如其任教的學校名稱、個案詳情等,但他解釋說不同地區或國家的做法各有其背景、法律及程序,不能簡單地把外國制度中的一個部分移植到香港。

筆者認為,楊潤雄的說法完全欠缺基礎、全無理據,漠視學生及家長的知情權。局方理應深入研究哪些資料可以公開,筆者亦認為香港作為多元社會,毋須完全仿效某一地區做法,但局方絕對有責任在這方面作出研究,以及諮詢律政司的意見,比較及採納可行的處理方法。

楊局長今次純粹以《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作擋箭牌,拒絕公開失德教師的姓名及相關資料,令公眾認為教育局是在包庇及縱容這些不當行為繼續在教育界蔓延,完全犧牲學生及家長的利益及知情權,有關回應明顯令人感到極之失望及憤怒。

面對失德教師充斥教育界,筆者認為教育局完全沒有猶豫及讓步的空間,局方應立即諮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研究《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相關的條文,例如在調查過程中及調查有結果後可以披露的資料範圍、除牌教師及行為不當教師披露資料準則等等,律政司有責任提供相關建議。

在平衡私隱的同時,教育局有責任確保學生免被荼毒,政府及社會必須大力打擊失德教師。筆者認為不但要公開除牌教師的姓名及相關資料,行為不當的個案亦要列明個案內容及相關資料,並作警告,以維護香港教師專業水準的要求。

容海恩

立法會議員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