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男女涉買船窩藏 助12港人潛逃被捕
2020-10-11 00:00
涉嫌協助罪犯被捕四男五女(二十七至七十二歲),包括梁國雄(長毛)前助理唐婉清及本民前女成員鍾雪瑩。據了解,九人之中個別人士曾涉反修例抗爭被捕,他們與十二名人蛇為朋友關係,分別涉及安排偷渡船隻、安排接應車輛及提供住宿窩藏罪犯等三宗罪,警方以「協助罪犯」將他們扣查,現時未有資料顯示各人與任何組織有關。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高級警司何振東表示,警方早前接獲廣東省公安廳資料,指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在內地海域截獲一快艇拘十二名港人,各人涉「偷越國境罪」;警方追查下於昨清晨採取行動,在九龍及新界區拘捕四男五女,涉嫌協助他人潛逃。警方懷疑涉案九人協助十二名港人逃避法庭審訊、及逃避或阻礙警方合法拘捕。
警方調查發現,八月二十三日上午約七時許,該十二名港人在西貢布袋澳碼頭,登上一艘由偷渡集團安排的快艇,計畫經內地海域逃到台灣,以逃避在港的刑責。
被捕九人各自分工出錢出力,涉向在逃人士提供資金、安排偷渡前住宿、接送至碼頭,以及安排抵達台灣後的生活。行動中搜獲五十多萬元現金、手機、電腦及船隻交易單據,顯示購船費約數十萬元,而偷渡費約數萬至十多萬元不等。至於疑犯是否有涉及安排其他人士逃離邊境,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何強調,在內地被捕十二名港人,涉及縱火、暴動、串謀傷人、管有爆炸品及勾結外國勢力等嚴重罪行;今次為逃避刑責偷渡離境,但在內地海域被截獲,因各人干犯內地刑法被拘捕,行動與香港警方無關。至於各人的家屬,現時有港島區重案組負責跟進,如他們需要協助,可以聯絡駐粵辦及入境處人員。
他重申,跨境偷渡行為是危險的行為,會對事主的人身安全造成極大風險,逃避罪責不但會令人「抬不起頭」、更會「對家人及愛你的人、關心你的人造成極大的負擔」,根據香港法例第二二一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九十條,「協助罪犯」屬嚴重罪行,一旦罪成,最高監禁為十年。
被扣十二名香港人蛇共十一男一女(十六至三十歲),包括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其餘為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及黃臨福,他們在港皆被控不同罪名及獲准保釋候審,另一女子喬映瑜則被警方通緝;而涉案者中有大學生及「屠龍小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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