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台《晴朗》批警執法 通訊局指歪曲事實

2020-09-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通訊局昨日公布審議了四宗投訴個案,涉違反《電台節目守則》。其中商台節目《晴朗早晨全餐》及《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由潘小濤主持的一個名為「萬佛朝中」環節,被投訴於去年七月及八月的節目中,發表的言論歪曲事實、有損警方聲譽等,通訊局調查後,認為有關言論與事實不符、有誤導成分、歪曲事實,向商台發出強烈勸喻。通訊局又裁定港台去年九月至十一月間四集《左右紅藍綠》節目中,批評警方執法行動的言論或影響警方聲譽,但沒有給予受批評一方適當機會及時作出回應,因此向港台發出警告。

商台「萬佛朝中」環節受爭議的內容,包括主持評論二〇一九年七月七日在旺角發生的事件,有關言論包括:「示威者尋晚雖然佔據咗道路,但係佢哋都係手無寸鐵,甚至連保鮮紙、眼罩等所謂嘅『武器』都無㗎」;「警察一方面虛稱話群眾係非法集結,呼籲市民離開,但係另一方面呢任意封鎖道路,當群眾想離開嘅時候,警方喺多條嘅路線,三面包抄市民,並且主動用警棍攻擊佢哋,以至佢哋無法離開。警方成晚都有唔少主動攻擊市民嘅鏡頭㗎。」

另一段受爭議言論則是去年八月十二日《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播放的言論,包括:「噚晚佢哋兩度近距離向示威者開槍,有女仔被射中頭部,眼罩被射穿,子彈更加射入眼睛射爆眼球𠻹。」

通訊局在審視相關言論和媒體報道或片段後,認為上文引述的三段言論與事實不符、有誤導成分、歪曲事實,或與其他傳媒就相同事件的報道或片段相矛盾。此外,商台沒有提供具體資料,顯示它已盡一切合理努力,確保這些言論與事實相符。局方決定向商台發出強烈勸喻,敦促它嚴格遵守《電台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但通訊局又指,被投訴的材料是主持基於多項傳媒報道而發表的個人意見,以及主持的意見不涉及虛假證據、不等同誹謗,亦不應被視為煽動仇恨及╱或教唆他人犯罪。

商台回應,尊重通訊局裁決,並會繼續嚴格遵守《電台節目守則》。

另外,港台節目《左右紅藍綠》再被通訊局警告。繼局方四月裁定去年十一月二十日播放的一集節目歪曲事實、煽動仇恨,通訊局昨日再裁定去年九月至十一月期間四集《左右紅藍綠》的投訴成立,認為主持批評警方就其執法行動的回應,或會影響警方的聲譽。節目亦包含具損害性的批評,但沒有證據顯示受批評的一方曾給予適當機會及時作出回應,因此決定向港台發出警告,敦促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有關四集被投訴的節目分別評論警方在去年社會事件中的執法行動,包括八三一事件及十月一日荃灣開槍事件等。根據資料,四集被投訴的節目主持分別為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前策劃幹事于愷絹、香港人權監察發言人葉寬柔、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副會長余美雲,以及民陣人權組召集人黎恩灝。

港台回應,已知悉裁決,有關四集節目已從網站移除,而今年七月底開始,此節目時段已有其他節目取代。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