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論政經】ESG構建多方共贏

2020-09-08 00:00

當前全球疫情為人類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同時亦凸顯了企業將可持續發展和ESG(環境、社會及管治)因素納入業務考量的重要性。

面對日益複雜的社會和經濟環境,企業需在可持續發展扮演更積極的角色,這亦是監管機構的要求。港交所早前修訂有關上市公司ESG報告的要求,就強調了董事會在ESG方面的領導和監察責任,以及加設氣候變化相關的披露。氣候變化對企業經營帶來的風險絕不容低估,被指與一八年美國加州嚴重山火相關的百年企業太平洋瓦電(Pacific Gas and Electric),就因忽視氣候變化所加劇的火災風險,遭巨額索償並申請破產保護。

企業在ESG方面實踐得好,可以令不同的持份者得益,形成同時滿足人類、地球和利潤(People, Plant, Profit)三重底線的可持續方案。以今次疫情為例,一向重視ESG的企業在疫情來臨時,相對較能迅速應對,包括確保僱員的健康和安全,以及制定持續業務應變計畫,維持業務正常運作,同時更願意與社會群體分享防疫資源,為防疫抗疫出力。

重視ESG有助企業中長線發展穩健,自然較受投資者青睞。根據晨星發表的報告,今年首季全球基金市場錄得三千八百四十七億美元淨流出,但全球可持續發展基金則錄得四百五十六億美元淨流入。貝萊德的研究亦指出,今年首五個月,ESG交易所買賣基金( ETF )吸引了七十二億美元流入,已超過去年一整年,反映資金對ESG投資的追捧在疫情下升溫。

不同行業的企業有不同實踐ESG的方法,以銀行為例,營運上如節約用紙用電、設定減排目標,以及為員工提供平等發展機會等;業務上亦可優化借貸準則,避免向嚴重影響環境的項目提供融資。ESG也絕非大企業的專利,中小企亦可從細微處開始實踐。

推動ESG發展需要從上而下,在企業內部,管理層要認真檢視業務對各持份者所造成的影響,去制訂ESG策略,並以身作則,為同事樹立榜樣。在政策層面,政府亦應擔當帶頭角色,身體力行支持ESG,例如在財政上給予盡責的企業一定程度的鼓勵,也可以在項目招標時加入ESG準則作考慮因素,讓企業收益和社會責任相輔相成,共同構建及實踐可持續發展理念。

李民斌(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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