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職員被控起警員底

2020-09-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電訊有限公司前男外勤員去年九月初,涉嫌利用工作之便,透過公司電腦擅自查閱並非法貯存三名公眾人物及二十六名警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再將其中一名男督察父親的個人私隱上傳至Telegram「老豆搵仔」公開群組,直至同月底他在紅磡警署外遊蕩,遭警方搜查其手機揭發事件。被告昨在區院否認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和遊蕩等五罪受審,控方指被告警誡下承認一時衝動才披露事主的個人資料。被告反對警誡會面記錄呈堂,指警員曾以威逼利誘手段要求他合作,導致他在沒有律師陪同下錄取了口供。

三十三歲被告陳景僖於二〇一三年起受聘於香港電訊有限公司,至於事主則是香港電訊的客戶。根據控方開案陳辭,有人早於去年九月初將事主任職督察的兒子之個人資料,上傳至通訊程式Telegram「起底」群組「老豆搵仔」,而被告是群組成員之一。

控方續指,同月廿二日,有警員發現被告在紅磡警署對面的俊民苑停車場二樓梯間徘徊,又不時用手機拍攝,警方認為他的舉動會令紅磡警署內的職員擔心自身安全或利益,於是上前截停搜查他。他當時指自己:「行錯咗地方,我唔應該咁做」。他警誡下聲稱當時只是測試電話的攝影功能,誤拍警車相片,他已打算刪除該相片。

警方事後在他身上的三部手機發現,他在九月九日曾在「老豆搵仔」群組上「報料」,訊息內公開了事主的電話號碼,中英文姓名和身分證號碼。另在第二部手機內發現紅磡警署的相片。警方透過被告公司電腦,發現兩個文字檔案,內含香港電訊的客戶資料,而被告工作上毋須接觸有關資料,亦無權查詢或貯存這些資料。兩個檔案中一共非法載有三名公眾人物,以及二十六名警員或其家屬的個人資料。根據電腦紀錄,被告在九月九日先後兩度在公司電腦系統搜查事主的個人資料。他警誡下承認經常瀏覽示威相關頻道,當「八卦新聞咁睇」,他又指群組上的資料多數不準確,於是他要澄清其個人資料。

辯方投訴被告接受警誡會面時,曾多次遭警員要脅「要加控你多幾條罪」,搜屋時警員曾向他母親聲稱:「好小事唔使請律師」,以說服他毋須聘請律師錄取口供。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一六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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