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捕 曾國衞:犯法就要執法

2020-08-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等罪名被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強調,有人犯法便要執法,沒有人可以在法網之外。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出,該集團旗下報章至今未被禁止出版,認為案件與言論自由無關。她亦提醒,市民在《港區國安法》下應謹言慎行,同時亦應「該講的話就講」。

曾國衞強調,沒有人可在法網之外,「你犯法,我們就要執法」,不會因某人的身分就可以例外,包括傳媒機構老闆,指警方行動是純粹的執法行為。他又指《港區國安法》和黎智英案均屬中國內政,批評美國關注是干預。

譚惠珠表示,由於黎智英案已進入法律程序,不評論詳情,但據報案件或與金錢運作有關,而非與言論自由有關,同時有關報章昨天仍在市面有售,無被禁制出版,有關人士亦能自由表達對案件的看法,相信案件也沒有影響言論自由。

譚惠珠又說,《港區國安法》生效下,巿民應該謹言慎行,但非變成「鵪鶉」,而是「該講的就講,該做的就做,你有所有不同意見的自由,但不能去到危害國家安全的地步。」她舉例指,政府如有出錯,大家應該照樣提出,但不可以使政府不能運作或政權改變,亦不能令外國制裁香港,她認為《港區國安法》沒有影響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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