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思而行】霸權主義下的「國家安全」

2020-08-13 00:00

在美國奉行霸權主義下的今天,國家安全的定義已被推廣至無邊無際,可說是「莫須有」的另一代名詞。一般被視為商業貿易、跨國投資和科技發展之活動,只要是來自中國,便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證。美國隨着向中國就貿易宣戰後,特朗普政權把打壓目標立即轉移至華為、中興、抖音、微訊等通訊系統和技術上,相信亦會在短期內向中國在美上市之企業開刀,誓要與中國劃清楚河漢界,把兩國關係推至全面敵對的局面。

不少人權及憲法學者開始質疑在一個表面上三權分立和受憲法全面保障人權的國家內,怎會出現一些以行政指令剝削言論自由、漠視權產或資產權益、公平競爭等重要舉世核心價值的極權行為。不少人推論,九一一事件給予了美國行政機關一個絕佳藉口,把行政權力無限放大。這些論點從美國司法系統自願放棄制衡權力開始,實是有迹可尋。這轉變在美國著名「荷頓」(Holder v. Humanitarian Law Project)一案中便可見一斑。大家可從美國最高法院在該案中之判詞找到這一段:「在國家安全和恐怖活動之問題上而言,法庭缺乏能力蒐尋證據和作出事實推論,而因此必須尊重政府之結論是恰當的……這些結論很多時是基於資訊判斷多於確實證據……但當政府在國際事務和國家安全問題上聲稱必須防範即時損害時,我們不應要求政府需要把所有拼圖版塊完整地拼在一起,我們才認同政府的結論」。換言之,只要政府及議會提出足夠的指控,司法機關便會自動放棄司法制衡的權力,接受這些指控。這種立場與美國司法系統並非完全獨立於議會和行政機關不無原因。

在這種情況下,國家遇上了如特朗普這種政治騙子,加上議會的政治認同,總統便可毫無顧忌地為所欲為。事實是此等橫蠻霸道之行為並不需與《國家安全法》存在與否拉上很大的關係,更加不需要談甚麼令人信服的事實和證據。這是赤裸裸的人治表現,美國當權者亦從未就這些行為的本質作出任何政治化妝或掩飾。加上在美國之強大影響力下,眾多一直受惠於美國之國家更沒有能力或意志去質疑這些缺乏事實理據之指控,世界輿論在這情況下很容易便變成了美國總統之一言堂。

從中國的角度而言,可以做的實在不是那麼多。中國當然可以以牙還牙,作出相應的回擊,同樣以國家安全為由,全面打擊封殺美國在中國、包括特區之美國企業;但這是大國之道嗎?一個泱泱大國值得不顧國家民族之整體利益而與一些小人爭一日之長短嗎?還是君子與小人之分,日後歷史自有公論?

從另一角度看,和特朗普與狼共舞,不但貶低了中國的身分,也可能正中特朗普的下懷。毋庸置疑,他想的正是把中美對立推至最高峰,甚至不惜挑釁起地區性武裝衝突,為國內選情塑造一共同邪惡的敵人,借助同仇敵愾來藉此遮掩他的無能和獨裁。若真如此,中國為何要為特朗普助選?長遠而言,美國仇華的民族情緒經過這四年薰陶,不是那麼容易地減退或轉變。世界和平危在旦夕,趨勢始終是令人憂心忡忡的。

湯家驊(資深大律師、民主思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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