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弟戀虐待案】女被告指男友擁特殊性癖好

2020-07-2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三十二歲男子疑遭年長六年的初戀女友性虐待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女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出庭自辯,她提到與男友有性生活,但就坦承自己「幾乎係未滿足過」,指男友不能戴安全套性交,否則會早泄,但就強調「老實講我真係好愛佢,做唔到咪做唔到囉」,又否認曾抓男友頭撞牆;她又大爆男友有特殊性癖好,喜歡女性腳部,更曾主動為她脫鞋浸腳等。

現年三十九歲被告麥凱晴(見小圖,又名麥嘉雯)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四項有意圖傷人罪,控罪指她於一八年五月至八月期間多次襲擊男子X。

被告自辯稱,她與事主第一次性交時,對方未有戴安全套便突進入。她指自己當時十分不情願,並提到早年在加拿大留學時滑雪發生意外,撞到樹導致椎盤移位,若懷孕很大機會小產或有生命危險,於是「我同佢(事主)講再有咁嘅情況,我一定會分手」。惟她指事主戴安全套行房會早泄,對方覺得自己無用感沮喪,被告則指自己並不介意,否認因而襲擊事主。

她又大爆兩人曾到內地遊玩,當時事主提議兩人一起觀看色情影片,大多有關腳部性癖好的主題。她指事主「佢有個癖好係鍾意聞嘢」、「覺得女仔腳好靚」,似乎鍾情女性腳部。她又表示事主見其工作繁忙,有時更會主動為她脫鞋子及浸腳。

被告後來提到事主於一八年六月向她求婚,惟父親得悉後非常反對兩人婚事,被告此時在庭上泣不成聲,不能作供。案件今續。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一一九三——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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