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章遭胞妹追討半山物業業權

2020-07-24 00:00

李國章
李國章

(星島日報報道)行政會議成員李國章,本周三遭胞妹李志端入稟高等法院,指李國章與兄長李國寶的公司持有的中半山Kennedy Terrace單位及車位實質由她擁有,該公司僅以信託形式代為持有物業,故要求法庭下令把全數業權及該公司的兩成股份轉至她名下,又要求李國章交代物業租金收入的帳目。

原告為李志端,又名Li Chi Duen 或 Jeanette Li,兩名被告依次為Phoenix Top Limited及李國章。涉案物業為位於中半山堅尼地道八號二十三樓的單位連車位及電單車車位,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上述物業由Phoenix Top Limited所持有,估值高達九千萬元。而Phoenix Top Limited由李國寶和李國章共同持有,李國章持有公司近五成七股份,餘下近四成三股份則由李國寶持有。

李志端在入稟狀指她才是涉案單位、一個車位及一個電單車車位四分之一權益的唯一實益擁有人,雖然Phoenix Top Limited現時是該物業的名義擁有人,但實質只是受李志端所託代為持有,要求法庭就此作出聲明,並下令Phoenix Top Limited把業權轉到她名下。

李志端亦要求法庭作出聲明,指李國章持有Phoenix Top Limited的其中兩成股份,只是暫代李志端持有,故要求法庭下令李國章轉讓該兩成股份到李志端旗下,再要求Phoenix Top Limited及李國章交代上述物業的租金收益紀錄。

根據早前報道指,李國章及李國寶兩兄弟曾為Eight Star Glory Ltd董事,二人在本年二月辭任董事並委任股壇名人羅豫西及鄧俏梅為新董事,該公司持有位於「半山發展限制區」內半山寶珊道二十一號物業,估值約五億元,故被視為以公司轉讓方式出售該物業。

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一二一八——二〇二〇。

李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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