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男連環縱火還柙候判

2020-07-1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患抑鬱症的前航空公司廚務員兩年前因「一時唔開心」,連環燒毀將軍澳寶林邨住客的物品,他昨於高等法院承認有意圖而縱火三罪,法官決定先索閱精神科及心理報告,押後至八月十三日判刑,其間被告繼續還柙。

控方透露,被告過往有盜竊、襲警等案底。辯方大律師許卓倫求情時稱被告與各事主素未謀面,曾留醫的事主現時已無大礙。另外,本案不牽涉報復行徑,被告未有使用助燃劑,冀法庭寬大處理,考慮採納較低的量刑起點、給予較大的減刑折扣,並將判刑同期執行。

三十四歲男被告何世文承認於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在將軍澳寶林邨寶智樓用火損壞他人的門簾、升降機走廊天花、照明系統及衣物等,意圖損壞該財產、罔顧該財產會被損壞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受危害。他另被控於同月十九日縱火,控方同意將該兩項控罪存檔法庭,不續起訴。

案發當日早上約九時,王女士在家中聞到燒焦氣味,打開木門發現布門簾起火,遂以拖鞋及水撲滅。約半小時後張女士發現掛在走廊的兩件衣物起火,隨即踩熄火種。另一邊廂,梁女士被拍門告知門口起火,她起初沒有理會,後來聽到「消防喉沒有水」、「再唔走唔得」,方驚覺門外大火,梁成功撲滅後因吸入過量濃煙,被送入深切治療部觀察。消防處調查後認為蓄意縱火為最可能的起火原因。警誡下被告聲稱「我一時唔開心,先去寶智樓燒人哋啲嘢。」,並承認使用打火機犯案。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一八五——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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