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國謙料《港國安法》 最高刑罰囚終身
2020-06-29 00:00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昨日於北京開幕,新華社報道指,會議由人大委員長栗戰書主持,並聽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春耀,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但未有透露草案的條文內容。據央視報道,分組會議上有審議「港區國安法」草案,人大委員長栗戰書及副委員長王晨都有參與其中,片段又顯示,人大常委譚耀宗、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李君豪及陳曼琪都有在會上發言。
央視報道指,與會人員普遍認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提出的法律草案二次審議稿和審議結果報告,充分研究吸收了包括香港各界人士在內的各方面的意見,體現了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的精神,回應了有關方面的關切,有關內容表述更加準確,具體措施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
與會人員又認為,盡快出台有關法律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布實施,能夠切實解決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制度缺失和工作「短板」問題,有效打擊相關犯罪行為和活動,切實維護國家安全。
今次會議有十名港區人大列席,包括葉國謙、吳秋北、陳曼琪、馬逢國、廖長江、蔡毅、王庭聰、顏寶鈴、李君豪和馬豪輝。其中葉國謙引述沈春耀作出報告時指,這段時間已從不同渠道了解社會各界對草案的意見,又表示會就草案內容作部分修改,但這並非大幅度改動。譚耀宗早前曾透露《港區國安法》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有意見認為刑罰過輕,葉國謙表示,不少西方國家在國家安全上有非常重的罰則,包括可判處死刑。因此他相信,《港區國安法》下,若嚴重違反法例針對的四大罪行,最高刑罰有可能去到終身監禁。
葉國謙又明確指出,法例不存在追溯期,但會有清晰阻嚇力,讓人知道過往所做的事不等於沒有後果。他解釋,若有人在國安立法以後繼續犯罪,在執法時將以過往行為紀錄作為檢控上的參考及根據,當中會增加檢控成功的機會及影響是否加重刑罰。他又說,法例列明在三個特定情況下,中央保留管轄權,但不願透露詳情。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分析,中央保留管轄權,不會等到特區政府管治癱瘓及進入緊急狀態時才出手。他認為,若涉及國與國之間的外交關係、有外部勢力介入、涉及大量國家機密和與間諜有關事情,便應由中央處理。
另外,吳秋北亦在社交平台上載一張展示列席證和部分議程的相片,首項議程的部分字眼包括「港特」字眼,其後他又上載了一張《基本法》照片,表示是審議輔助資料。他透露,昨日分成六個小組審議《港區國安法》,當中十名有份列席的港區人大代表分別到不同小組,表達香港社會對法例的關注。他在自己列席的小組上,反映有香港市民要求盡快通過法例,罰則需要有震懾力而不能輕輕放下,以及追溯力問題。而小組意見較為一致,眾人都支持港區國安立法。
據了解,昨日會上曾審議《港區國安法》具體條文,惟目前不是合適公布時機,仍有待整合人大常委會在審議時的意見,再考慮是否有需要再作調整,料周二上午表決後才會正式公布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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