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勒巷現「擲物狂」 鐵牀框掟落街毀車
2020-06-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尖沙嘴鬧市昨凌晨驚現「掟牀落街」擲物狂徒!一幢住宅大廈天台,突有半邊鐵牀框及圓木凳「從天而降」,擊毀停泊路邊一輛七人車,當中木凳更掟至對面十米外大廈,擊穿二樓外牆簷篷後墮地,幸無途人被擊中,否則後果堪虞,警方事後兩度在大廈搜捕狂徒,暫無人被捕。
昨凌晨三時許,有無良住客先將一張圓木凳拋下,由於力度猛烈,木凳飛越十米外擊毀對面大廈二樓簷篷,着地後兩隻凳腳亦應聲飛脫,未幾再有高逾一點五米的半邊碌架牀鐵框,從大廈天台擲落樓,擊中路邊一輛七人車頭,附近店鋪三十歲姓陳女職員聞巨響報案。
警方趕至發現無人受傷,登上大廈查看暫無發現,正搜尋涉案擲物狂徒,七人車車主亦到場了解,發現前車牌被撞至飛脫。有目擊者透露,狂徒先將凳擲下繼而再掟碌架牀,其後一名身材矮小南亞漢從大廈慌張步出,四處查看一番後離去,警方追查是否與案有關。
至昨晨九時許,數名軍裝警重返現場調查,可見天台仍遺下半張碌架牀、一張牀褥及數塊磚頭,懷疑有住戶將天台當作垃圾站棄置,警方事後知會清潔工人將之搬走,以防再被人高空擲物。據大廈看更表示,經常有南亞住客走上天台飲酒消遣,曾被其他住客投訴噪音。
根據法例第二百二十八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4B(1)條「自建築物掉下的物體」,若有人自建築物掉下任何東西,或容許任何東西自建築物墜下,以至對在公眾地方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則掉下該東西或容許該東西墜下的人,即屬犯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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