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及女生涉暴動三罪表證成
2020-06-13 00:00
中五女生李宛叡辯稱,當日相約中學摯友敍舊,對方至中三便赴台讀書,但一直有留意香港社運消息,有意參與七月廿八日中環遮打花園集會,李沒有異議,惟兩人出門前該集會活動已經宣布完結,反而有一支遊行隊伍步行至西區警署,兩人於是改變計畫前往西營盤。
李續稱,兩人原本打算在西營盤逗留半小時便離開用膳,甫步出西營盤港鐵站,便獲其他街坊送上口罩,她亦按兩名在場義務救護員的建議,用保鮮紙包着雙臂。數分鐘後現場便有警員施放催淚彈,並跟隨行友人失散,眼睛和鼻腔感到刺痛,影響視力,她記得她退後期間曾被其他人扶起,直至在附近大廈閘門外遇上另外兩位被告湯偉雄及杜依蘭,在夫婦協助下清洗雙眼。稍後她被楊抱起,三人一起欲離開現場,但有警員尾隨他們,他們直至跑到一道鐵絲網前被捕,她當時曾大喊:「o依度無路走喎」。
至於另外兩名被告三十八歲湯偉雄及四十一歲杜依蘭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辯方證人。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八七二——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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