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刑滿出獄 等待遣返本港

2020-06-1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見圖)因洗黑錢及賄賂等七項罪名,在美國被判囚三年,他在紐約時間六月八日服刑期滿出獄,由於何志平的美國簽證已被註銷,何志平出獄後由一輛掛上政府車牌的七人車,從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接走。最新資料顯示,他已被移送至美國移民局,等待遣返香港。

何志平於二〇〇二年獲時任特首董建華委任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於任內推動鄉郊代表雙村長制、賭波合法化及舉辦奧運馬術賽等工作。他在二〇〇七年六月三十日卸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其後加入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擔任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

何志平於二〇一七年十一月於美國被捕,紐約檢察部門指,其代表中華能源基金會期間,於二〇一四至二〇一七年間企圖透過賄賂乍得及烏干達總統,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獲取開採石油的權益。何志平多次申請保釋但不獲批准,一直還柙候審,至二〇一九年三月被裁定七項罪名成立,判監三年和罰款四十萬美元。何志平扣除假期後,於當地還柙及服刑大約兩年半,終於紐約時間六月八日服刑期滿出獄。而其早前就此案也曾提出上訴,於今年三月審理,由於法院押後裁決,至今仍未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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