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大女生認罪 依《公安例》囚三月

2020-05-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九月中大批示威者響應網上號召參與「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活動終演變成衝突,二十三歲公大女學生傍晚與近二百多名示威者在兆麟政府綜合大樓聚集,及後被警方搜出一條九十厘米長的膠管。女生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葉啓亮接納被告過往學業成績記錄,形容她曾是年輕有為、有抱負的年輕人,但根據被告的性別,以及《公安條例》的限制下,只有判監一項選擇。基於被告開審前認罪,法庭照樣給予她四分一刑期扣減,判處她入獄三個月。

葉官判刑指,被告張佩霖是年輕有為和有理想的青年。至於涉案物品性質只是一條膠管,被告只是持有該物品,並沒有用作武器去襲擊別人。在《公安條例》約束下,法庭只能以監禁式刑罰懲處被告,其中更生中心和勞教中心只接收男犯人,故女被告並不合適,故只好判監。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當日在陌生人手上接過涉案武器不足十分鐘便被捕,儘管當日有其他示威者偏離原定遊行路線,但被告沒有參與任何堵路或衝擊警方防線等行為,當她有意離開現場時,已察覺鐵路停駛被困。被告亦自去年九月後再沒有參與任何公開集會活動,定罪使她明白到,不論有任何政治理念,「犯法就係唔啱」。

辯方續指,被告現正就讀公開大學三年級,以往她成績優異,才能完成高級文憑課程後直升大學,過往亦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關懷老人和被遺棄動物。

案發去年九月二十一日,屯門下午有一場合法集會遊行,由新和里遊行至兆麟政府綜合大樓,惟有部分示威者偏離原定路線,佔據行車路設置路障等。約下午五時四十五分,被告與近二百名示威者在終點處集結,警方上前驅散並制服多人,並在被告身上檢獲涉案膠管,另有面罩、護目鏡等。案件編號:屯門刑事 四三三 二〇二〇。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