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行女連扑四車被擒
2020-05-28 00:00
現場為醫局街與南昌街交界,昨凌晨近四時,一名女子用水喉通扑毀P牌私家車的倒後鏡,再毀壞另兩輛私家車及一輛農夫車的擋風玻璃、車牌、倒後鏡及泵把,途人報警。
警員趕至兜截,在附近截獲涉案三十九歲姓楊女子,當時她仍手持倒後鏡及水喉通,其背囊則棄置地上,內有一個毀爛車牌及一張疑屬於他人的信用卡,經調查後,以涉嫌「刑事毀壞、車內盜竊、盜竊及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將其帶署扣查。消息稱,涉嫌女子無精神病記錄,案發時亦無醉酒。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六十條「摧毀或損壞財產」,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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