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行女连扑四车被擒
2020-05-28 00:00
现场为医局街与南昌街交界,昨凌晨近四时,一名女子用水喉通扑毁P牌私家车的倒后镜,再毁坏另两辆私家车及一辆农夫车的挡风玻璃、车牌、倒后镜及泵把,途人报警。
警员赶至兜截,在附近截获涉案三十九岁姓杨女子,当时她仍手持倒后镜及水喉通,其背囊则弃置地上,内有一个毁烂车牌及一张疑属于他人的信用卡,经调查后,以涉嫌「刑事毁坏、车内盗窃、盗窃及未能出示身分证明文件」将其带署扣查。消息称,涉嫌女子无精神病记录,案发时亦无醉酒。
根据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条例》第六十条「摧毁或损坏财产」,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意图摧毁或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囚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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