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遏制犯罪年輕化 刻不容緩
2020-05-17 00:00在五月初,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時,交代了反修例示威浪潮示威者被捕情況。由上年度反修例活動至今,有約四成一被捕者為學生。更令人擔憂的是,未成年被捕人佔總比例約三成,現時被捕中學生的人數更超越大專生。有見及此,筆者希望透過本文表達對犯罪年輕化的關注,以及提出相關建議。
青年問題的後遺症更在反修例活動時表露無遺。不少青年人在後反修例時期參與違法抗爭活動,處理犯罪低齡化問題逼在眉睫。部分反對派議員更發表鼓勵年輕人「留案底會令人生變得更精采」的言論,促使年輕人參與違法活動。作為一個理智及負責任的公民,我們要仔細分析犯法真的可使自身有所得益嗎?
在如香港的公民社會,人民擁有其公民、政治及社會權利和自由;市民的言論、出版、結社自由受《基本法》及相關法律條文所保障。與此同時,有些反對派人士卻認為,當認為法律並不能彰顯公義時,市民可以透過任何方法及用盡一切手段以達到公義。反對派領袖犯法及入獄,他們可以從中獲得政治紅利,及在自身的人生履歷上自稱為「民主及人權鬥士」。另一方面,被當作馬前卒的年輕人卻前途盡毀。如果沒有「公義」的法律不用遵守,難道「裝修」真的可獲得公義?相反,這些被捆綁在一起的不理智行為,只是被美化的排除異己及反民主的行動。此乃民主的大倒退。
「法治」不是一個口號,不是反對派和法律精英的附屬品及工具。很不幸地有些反對派人士以「法治」為名,煽動及鼓吹年輕人犯法,奪權為實,以達到他們所謂的「公義」。當犯法被誤以為有光環,政客透過操控民眾的情緒,鼓吹市民作出不理性及不合法行為。真正的「法治」面前人人平等,我們不能,更不該,只遵守自己喜歡的法律,否則社會便會禮崩樂壞。作為青年民建聯總監,我不時透過不同途徑協助年輕人尋找機會。如不時舉辦不同青年會議與跨陣營的年輕人會談、進行不同的公共政策研究、提供建議給政府相關部門,並聯絡不同公私營機構提供實習機會予大專生,讓他們一展所長。
反修例活動令現今青少年產生極大的無助感。青年問題需要及早對症下藥,當局不能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物質需求並不是新一代的最大需求,解決青年問題及犯罪年輕化需要從多方面入手:
首先,我們要破除多數即是公義的迷思。即使在西方民主社會及理論中,也有多數人的暴政的說法。當反對派把持區議會,為了去「中國化」,為反而反,無所不用其極。「政治優先,民生擺一邊」,如取消已舉行多年的龍舟節。市民要認清甚麼才是「公義」,別陷入反對派設計的民粹主義陷阱。
其次,是捆綁選擇的問題。在後真相年代,青年人作為社交媒體的最常使用者,往往深受社交媒體、極端主義政客及朋輩的影響。網上及社交媒體成為了罪行的溫牀,如連登、Telegram、facebook等每天有各式各樣的貼文及新聞,當中不少為「假新聞」。年輕人容易跟車太貼,誤信流言。政府及警方應更主動,聯手監管社交媒體,及早發現鼓吹色情、暴力的文章,假新聞及其他不當內容,杜漸防微。
最後,教育局、學校及社會機構應加強照顧未成年少年。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任何超過十六歲的人,如忽略照顧令該兒童或少年人可能受到損害,即屬犯罪。最近一名十三歲學生「記者」在尖沙嘴衝突中被警方帶回警署一案,值得我們深思。試想想十三歲少年有足夠能力判斷是非黑白嗎?他是否可以獨自處理危險的事件?會否被不法分子利用?事實是,獨留小朋友在一個不安全及危險的地方極容易造成意外,他的家長有極大責任照顧其小朋友免受到不必要傷害。青年人尤其是中學生入世未深,未必意識到犯罪的後果。不但使家人朋友擔心,前途受損,他們需要成年人多加保護及教育。
年輕人關心時事,社會事務本是社會之福,但必須在合法的途徑表達。百多年前的五四運動,讓學生走出來,促成中國現代化。如果我們引導青年人合情理法,參與社會事務,我有信心他們能把握國家發展機遇,並作出貢獻。
近日疫情似有緩和之象,只要我們認真看待,青年問題也會有曙光一天。是時候,讓香港再出發!
顏汶羽(民建聯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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