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官指有人擲磚遂射催淚彈

2020-05-1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港島區反修例衝突中,一對夫妻及女學生被控暴動罪,三人否認控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當日在德輔道西一帶的指揮官昨供稱,因鄰邊干諾道西的防線開始有人掟磚等雜物,才會一同開始掃蕩行動,驅散示威者。但當推進時,德輔道西的示威者開始投擲水樽、磚頭、鐵通、竹板等雜物,於是發射催淚彈驅散人群。他又指若示威者無行動,他們在無收到指示情況下亦不會有行動。

當日擔任新界南應變大隊指揮官陳思達總警司昨出庭作供,他指到達現場時約五時半,當時已在德輔道西設立防線。直至近七時,陳位於德輔道西,鄰邊干諾道西的防線開始有人掟雜物,於是同時開始掃蕩行動。當陳的隊伍推進時,亦開始被人投擲雜物,於是發射催淚彈驅散人群。陳表示在警方進行驅散行動前,已不停以揚聲器呼籲及舉旗警告示威者散去。他又稱德輔道西防線前的示威者以長棍敲打,覺得示威者以此助聲勢,並提到示威者從後巷推出疑似為磚頭的重物。

資深大律師潘熙查問警方當日所設防線,是否為了防止遊人到中聯辦,陳表示無收到指示要特別保護任何建築物。另盤問下,陳表示當日收到指示到場處理未經批准的集結,當日現場無暴力行為。陳又提到自己不會特別指示警員作拘捕行動,但若然有示威者冥頑不靈,「出返嚟想襲擊我哋,呢啲就一定拉到就拉」。他指若警員能自行處理到拘捕事宜,不用通知指揮官,又指驅散與拘捕兩者並無衝突。被問到當日被捕人數以及會否撰寫行動報告,陳表示自己每日當值十多小時,「搵唔到時間去寫任何報告」;若要得知被捕人士記錄,只要「問齊咁多間差館佢地會知」。

另現任西區分區活動管理組主管的蘇裕天高級督察,表示自己於本年二月底始加入活動管理組,故對二月前的公眾活動並無概念,他承認自己僅由新聞獲知本案相關資訊。辯方則向蘇展示「遊行意向通知書」,提到警方為確保公共安全,提醒申請人避免使用尖銳物品作示威之用,但就未有禁止遊行人士戴安全帽、護目鏡、口罩之類物品,蘇同意。

三十八歲湯偉雄及四十一歲杜依蘭,以及現時十七歲學生李宛叡,涉於去年七月二十八日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與其他人一同參與暴動;夫婦二人另被控無牌管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八七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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